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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缺德!这些人竟用毒镖杀狗,还做成熟食出售!检方:10倍赔偿!
狗是人类的好朋友,
可是总有人利欲熏心,
毒杀它们,
并将带毒的狗肉制作成食物
出售给消费者。
太缺德了!
7月26日,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狗肉食品案件。
毒镖杀狗(图文无关、图自网络)
警方调查发现,2018年8月到10月间,来自连云港的任某和王某采用弓弩发射含有琥珀胆碱的毒镖,在启东市汇龙镇射杀狗并将其贩卖到安徽舒城的张某处。
张某从任某、王某以及其他人手上,共收购狗10吨,张某随后将这些狗转卖给马某,获利近14万元。
马某作为经营者又将这些狗制作成熟食,销售给消费者。
琥珀胆碱:一种化学品,有时也会用于临床治疗,可以致呼吸肌麻痹。这种药物属于骨骼肌松弛药,在临床上多用于局部麻醉,可引起心动过缓、心律失常、心搏骤停等,超量注射可致人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死亡,被公安部列入剧毒名录,在2015年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,是国家一类管制药品。
这样的肉你们自己敢吃吗?
2018年10月份案发后,4人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检察官告诉记者,因为琥珀胆碱本身是一种剧毒物品,对人体是有很大的危害性的,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权,从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
在审理过程中,四名被告中的张某一直以不知道收购的是毒狗为由,与公诉方进行辩论。
检察官表示:
证据包括,第一,他自己是从事羊肉和狗肉生意的,那么对羊肉和狗肉的市场价格是明知的,但是他收购的狗肉和销售的狗肉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; 第二有同案犯,打狗的人来指认张某是明知的,本案两名同案犯都指认他是明知的; 第三点,张某在销售狗肉的过程当中,和下家聊天的时候,我们截获了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,里面也明确载明,张某是明知狗肉是有毒有害的,并且叮嘱下家要注意运输隐蔽性。 海门日报
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被告人终于认清自己犯下的错误:害人害已,教训深刻。
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四名被告的行为,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,对张某和马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并要求他们承担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,赔偿金预估高达百万元。
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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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/ 田远 海门台
编辑 / 小燕